
一、申报范围
( 一)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,重点突出战略性 新兴产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;(二)具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,吸纳就业人数多、科技含量高,优势明显;(三)经济社会效益显著,在本地产业体系中具有较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。二、申报条件及材料
申报项目基本条件和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, 按照豫人社 〔2017〕77号文件规定执行。其中,小微企业判定标准按照国家 市场监管部门2018年发布的《小微企业判定标准》执行。拟申 报项目应认真对照申报材料清单,做好申报工作,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。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,无需提交纸质版。
三、申报程序
( 一)项目申报。拟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登录河南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, 访问河南省就业网上办事大厅 (http://hnjy.hrss.henan.gov.cn/jyweb), 点击单位事项进行 法人注册,注册完成后,登录“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专 栏",按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申报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2时,截止期满系统将关闭。
(二)审核推荐。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请于2023年9月11 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,在线提交省 厅。具体审核操作办法登陆内网(“河南就业创业信息系统”), 点击首页右上角“?”图标,进入“文档目录”,从“系统操作说明"中下载“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审核系统操作手册”。
(三)评审确定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根据评审情况,择优确定扶持项目。
四、有关要求
( 一)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利用 “三包三联”、企业服务月等活动,深入产业集聚区及各类创业、孵化园区,发掘本地优秀创业项目。通过树立创业典型,激发创业主体活力,带动高质量充分就业。
(二)严格项目推荐标准。申报项目应为注册成立并正常运 营一年以上、五年以内的首次且唯一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,法 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%且为公司控股股东,无不良信用 记录。变更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项目的,变更年限距申报起 始时间不少于一年。各地要按照标准,加快工作进度,确保按时 将申报项目的实地核查表、项目汇总表及公示截图报送省厅。相关表格可以在内网系统“文档目录”栏下载。
(三)建立项目信用记录制度,把申报资料不实、提供虚假 信息的项目申报人列入永久黑名单,取消其申报资格。对套取、 挪用、挤占创业扶持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 一经核实,除收回补助资金外,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